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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塔木德经》是受敬重的众犹太学者和拉比对圣经《塔纳赫》的早期注释集,从西元两百年至五百年的三百年期间汇编而成。他们的目标是帮助信徒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圣经《塔纳赫》中所规定的律法和教义。我们很荣幸为您介绍〈为人处世之道—大篇〉第二章的选文。为人处世之道—大篇(世间的行为)。第二章[…]「我,主,是鉴察人心,试验人肺腑的。」那些受冤屈而不做冤屈的,等等。那些自认可鄙可憎的,那些克服激情,常存谦逊的,论到他们经上有记:[以赛亚书四十九:八]「主如此说:在纳悦的时候,我应允了你;在拯救的日子,我济助了你,我要保护你,使你做众民的中保,复兴遍地,使人承受荒凉之地为业。」忠信的人,那些保守他人秘密的,乐意归还受托付之物的和寻获之物归还原主的,论到他们经上有记:[诗篇一零一:六]「我眼要看国中的诚实人,叫他们与我同住。」爱妻子如爱自己者,尊重妻子胜过尊重自己者,引导儿女走上正道者,适时为儿子娶妻,以免他犯罪者,论到他们经上有记:[约伯记五:廿四]:「你必知道你帐篷平安,要查看你的羊圈,一无所失。也必知道你的后裔将来发达,你的子孙像地上的青草。」爱邻舍、善待亲戚的人,将外甥女嫁出去的人,在贫者急需时,即使借予涓滴钱财者,论到他们经上有记:[以赛亚书五十八:九],「那时你求告,主必应允。」忠实履行托付的人,诚心悔改的人,接纳悔改者并教导他们不再重蹈覆辙的人,论到他们经上有记:[以赛亚书五十八:八],「这样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