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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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[…]另外還有一種說法:月亮與某顆星辰合相時,在滿月時會變得溫和,但在光芒減弱時,與同一顆星合相,卻是凶惡的;然而,如果這種說法成立,實際情況應該正好相反。因為當她對我們是滿月時,她另一側的半球必然是暗的,亦即對於位在她上方的那顆星辰來說是暗的,而當她對我們是黑暗時,對那顆星辰來說,正是滿月,此時,她才真正以光芒照耀著對方。實際上,對月亮自身而言,她處於何種相位並無差別,因為她總是半面明亮,半面幽暗,對另一顆星辰來說,他們所說的來自月亮的溫暖,也許會有差別,但溫暖恰恰會在月亮對我們無光時傳達到他,對我們最黑暗之時,對另一星辰正是滿月,因此應是有益的。月亮對我們的黑暗狀態對地球有意義,但不會給上方的行星帶來困擾。據稱某行星,因遙遠而無法給予幫助,顯得不甚親和,然而滿月足以滋養下界,因此另一顆星辰的距離並不重要。當月亮與火星呈相對位置—雖然對我們是黑暗時—她仍被視為吉祥:理由是火星之力綽綽有餘,因其內含之火,遠超所需。事實上,來自天界生靈的物質散發帶有程度不一的溫暖—行星在這方面彼此不同—但他們沒有發出寒氣;他們所處的空間性質就證明了這一點。被稱為木星的星辰,包含適度的火〔和溫暖〕,這點與晨星相仿,似乎與之相契。當他與所謂的火星呈相對位置時,因力量之交融,而顯得有益:當與土星位置相對時,因距離疏遠而不親和。至於水星,似乎無論與什麼星辰同相,都能隨勢而變,取諸性質皆能適應。然而,眾星辰皆為宇宙所用,因此彼此之間的關係唯依宇宙運行所需的相互效力,如同一具生靈之肢體,各安其位,和諧共生。他們的本質是為了宇宙的目的而存在,就如膽汁之於身體,既為其自身功能,亦為全身整體而存,它能激發生命活力,但不得使身體或自身區域陷於紊亂。[…]」